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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产品加工及销售政策(江苏省农产品出口基地)
发布时间: 2024-10-18 浏览: 22 人次

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

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和登记有着明确的规定。首先,成立合作社需满足以下条件:至少有五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成员,有明确的章程、名称和组织机构,以及章程规定的住所和出资方式。设立过程需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参与,大会需通过章程并选举产生领导成员,审议重大事项。

为了推动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以及规范其组织和行为,江苏省出台了一部专门的条例,旨在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并助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繁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江苏省的实际情况,这部条例应运而生。

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作和管理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规。其中,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破产等重要事项,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进行处理,确保合规进行(第四十二条)。对于多个合作社的合作,条例允许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在条例第四章中有详细的规定。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核心权力机构是成员大会,由所有成员组成,负责重大决策。

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传承饮食文化,方便群众生活,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活动,传承饮食文化,方便群众生活,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败拦纳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店外经营和流动摊贩的活动,若未经许可且未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可能违反了《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及摊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该条例旨在确保食品安全,规范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以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流动摊贩在为人民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可能对城市建设和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分析详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本条例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接受监督,保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

江苏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试行办法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无公害农产品的管理,提高农产品的质量,保障人体健康,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无公害农产品有关的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2、第一条 为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的管理,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农产品质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3、为了有效管理无公害农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农业生态环境,制定此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需符合国家标准,经认证并使用特定标志。管理实行政府推动和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模式,全国范围内的活动均适用本规定。

4、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工作。农业部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制定并发布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以确保标志的合法使用,禁止伪造、冒用、转让或买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行为。

5、产地条件与生产管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需符合环境标准,区域明确且有一定规模。生产过程需遵循相关技术标准,使用合格的农业投入品,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记录。 产地认定程序包括提交详细申请,县级和省级部门进行审核、现场检查和环境检测。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期满需重新申请。

6、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需要严格遵守特定的条件与管理规定,以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满足消费者对健康与环保的需求。首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应满足以下条件: 产地环境需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标准要求,确保环境的生态平衡与自然条件的适宜性。

泰兴市农产品加工园区区域优势

1、江苏省泰兴市农产品加工园区位于泰兴市域的东北部,处于泰兴、姜堰、如皋、海安四县市交汇处,属于长三角经济圈,交通便捷。水路和空运产品可通达世界各地,水路和高速公路网络可输送到全国各地。园区规划8平方公里,依托宁靖盐高速公路和西姜黄河,集信息、科研、生产、加工、物流于一体。

2、园区位于泰兴市域的东北部,地处泰兴、姜堰、如皋、海安四县市交汇处,地理位置优越,水陆交通便捷。

3、企知道数据显示,泰兴市农产品加工园区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泰州市泰兴市兴园大道与恒丰路交叉口东),占地面积约33亩,截止目前园区内共有企业70家,包括泰兴市新源农产品加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新源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中农批畜禽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等。

4、在知识产权方面,泰兴市新源农产品加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拥有注册商标数量达到1个,专利信息达到1项。此外,泰兴市新源农产品加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还对外投资了10家企业,直接控制企业1家。

5、珊瑚镇 珊瑚镇位于泰兴市东南部,东与如皋市江安镇接壤,南与靖江市季市镇毗连,北与分界镇、黄桥镇相依,西与广陵镇为邻。省道姜(堰)八(圩)公路和新长铁路穿境而过,区位优势十分明显。

苏州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九条 食用农产品生产场所需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避免重金属、抗生素残留、农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影响产品安全。各级政府需推动生态农业发展,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

苏州市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和承诺制度。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配送中心的开办者,对进入市场的食用农产品负有管理责任,需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流通档案、配置检测设施、配备检测人员、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开展产品检测、组织经营人员健康检查。

第23号)《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苏州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2月25日通过,并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规章或规范性文件】《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