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管理局属于政府直接下属的事业单位。省农机局是全省农业机械化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副厅级事业单位。
直属政府的事业局,有的归农业部门管理,有的直接归政府管理,省里是正(副)厅级,市里是正(副)处级,县里是正(副)科级。目前省里是正厅的似乎没有了,绝大部分都是副厅,似乎以前的江苏是的,计划单列市的宁波似乎也是的;市里副处级居多,正处级少;县里正科级多,副科级少。
农机局是政府的下属机构,归县政府管辖。农机局全称为农业机械管理局。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农业机械维修的行业管理和农业机械作业质量及作业收费的监督管理;制订农机作业技术规范;并监督管理;制订农机作业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
制定农机化发展规划,提出农业机械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的建议,管理重大项目和监督资金使用。 负责农机社会化服务和维修行业管理,指导农业生产及抗灾救灾工作。 预测和协调农用柴油供应,管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进行农业机械化统计和信息工作。
内部机构设置包含办公室、政工科、监督管理科、科教质量科、安全监督政策法规科以及纪检监察室,共六个专业科室。现有在编人员25人,其中包括7名正副处级干部。
桂林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的领导团队由党组书记、局长毛义德担任,他全面负责全局的党政管理工作。在他的领导下,机构运作有序,确保各项事务的高效进行。党组成员、副局长蒋永辉在局内承担重要职责,他协助局长管理管理科、科教质量科、机电工程学校、推广站以及农机学会。
1、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是国家、省、市、县政府主管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机构。国家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是农业部;省一级是省农委、农业厅、农机局;市(地级市)一级是市农委、农业局、农机局;县(含县级市)一级是农委、农发局、农业局、农机局等。
2、农机局归农业农村部门管理。农机局,作为负责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其职责涵盖了农业机械的推广、使用、管理以及农机化技术的研发与推广等多个方面。在我国行政管理体系中,农机局并不是一个独立的行政部门,而是隶属于更高层级的农业农村部门。
3、农机局归属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的农业机械化工作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各级政府在推动农业机械化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并设立相应的部门来负责管理和协调相关事务。
4、农机局属于事业单位。农机局是一个负责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府部门,其主要的职责包括制定农业机械化的政策、规划、标准等,并负责对农业机械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管。以下是详细解释:农机局的基本属性 农机局是地方政府部门的一部分,主要负责农业机械化方面的工作。
5、法律分析:农机局是政府的下属机构,归县政府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第六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负责农业机械化有关工作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业机械化促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