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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加工核算(农产品加工企业需要交哪些税)
发布时间: 2024-11-15 浏览: 21 人次

大鹅加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及应交纳什么税

1、从农户直接收购活禽,按照收购凭证上的的收购价格13%计算抵扣进项税。如果你把活禽直接销售还是按13%计算销项。如果是加工后出售按17%。养殖基地和加工企业都交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所得税,只是税率不同。养殖基地的增值税税率13%,加工企业17%。

农产品初加工如何缴纳增值税麻烦告诉我

一般来说,农产品初加工可以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方式缴纳增值税,也可以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方式缴纳增值税。具体缴纳方式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税务政策来确定。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农产品初加工企业需要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然后按照差额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应交增值税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

应当按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你可以采取措施加以规避。可以与其他合作社签订一个土地承包协议,如此一来,该合作社的产品,就是本合作社的产品了。如果直接收购农产品,那是要交税的;如果直接承包土地,然后生产出农产品,那就是本合作社的产品,这是有区别的。

选择农产品贸易公司农产品贸易公司也可以免增值税,可以开具发票。04将食堂外包,由承包商开具发票将食堂整体承包出去,由承包商为企业提供午餐并负责采购食材,企业按期支付承包费用,根据对方开具的发票入账。

具体分析如下:应交增值税是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活动本期应交纳的增值税。本项目按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的差额填写。应注意的是,如果一般纳税人企业进项税大于销项税,致使应交税金出现负数时,该项一律填零,不填负数。

农产品加计扣除2%如何账务处理

1、根据最新税法规定:纳税人将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时,准予加计扣除进项税额,即按13%抵扣进项税。

2、一般纳税人取得农产品发票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等科目。领用农产品生产同时加计扣除进项税额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生产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扣除),贷:原材料。

3、这种情况计算方法如下:根据华律网信息可知,免税的农产品普通发票可以抵扣,农产品加计扣除2%=农产品的买价*2%。农产品扣除率,也就是在11%扣除率的基础上加计了2个点,按照13%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征扣税率差保持在4个百分点(销项17%,进项13%),这样有利于下一步规范增值税制度,减少税收风险。

4、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是指,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2019年4月1日后,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购入当期,应遵从农产品抵扣的一般规定,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则应在生产领用当期,再加计抵扣1个百分点,不能在购入环节直接抵扣10%进项税额。

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解读为: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生产领用农产品已按11%税率(扣除率)抵扣税额÷11%×(简并税率前的扣除率-11%)。

6、农产品加计扣除政策解析 农产品加计扣除,专指农产品增值税的加计扣除。政策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企业购进农产品时按9%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若购进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领用当期可加计扣除1%的进项税额。案例分析:以安徽小竹公司为例,4月购入水果,5月加工成水果罐头。

农产品加计扣除10%进项税账务处理

1、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抵扣进项税一般规定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取得农产品发票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等科目。领用农产品生产同时加计扣除进项税额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生产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扣除),贷:原材料。

3、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也就是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比一般规定的9%扣除率,再加计1%的扣除率。

4、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是指,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2019年4月1日后,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购入当期,应遵从农产品抵扣的一般规定,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则应在生产领用当期,再加计抵扣1个百分点,不能在购入环节直接抵扣10%进项税额。

5、增值税加计扣除账务处理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6、进项税加计扣除10%政策是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的政策。其中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